许显辉:全面推进实施公安大数据战略,为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力量

点击数: 2408  发布时间: 2020-01-20 10:40:48

2020年1月19日,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、公安厅长许显辉在《人民公安报》发表署名文章《全面推进实施公安大数据战略 为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力量》,对湖南公安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,全面实施大数据战略,建设智慧公安,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进行了全面阐述、作出了安排部署,具有很强的思想性、指导性。现全文刊载。



许显辉同志在《人民公安报》发表署名文章




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,对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安排,提出要“完善党委领导、政府负责、民主协商、社会协同、公众参与、法治保障、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”,“提高社会治安立体化、法治化、专业化、智能化水平”,指出了以大数据、人工智能、区块链等为代表的现代科技在社会治理、社会治安工作中的重要性,强调了社会治理现代化中“智治”的支撑作用。


公安工作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工作,公安机关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。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强调:“要把大数据作为推动公安工作创新发展的大引擎、培育战斗力生成新的增长点,全面助推公安工作质量变革、效率变革、动力变革。”湖南公安全面推进实施大数据战略,在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积极发挥公安“智治”支撑作用、贡献智慧公安伟力。


牢固树立大数据思维,科学描绘智慧公安蓝图


捍卫政治安全、维护社会安定、保障人民安宁,是新时代党和人民赋予公安机关的重大使命,也是公安机关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任务。在当前动态化、信息化、智能化加速发展的大环境下,安全风险的防范化解、治安形势的稳控驾驭、与违法犯罪的斗争较量,更多地体现在科技手段的掌握运用上。加强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应用,建设智慧公安,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,是公安机关提升战斗力、确保履行好新时代使命任务、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。


近年来,湖南公安机关将大数据建设应用与深化公安改革紧密融合起来,以大数据为支撑,着力推进“职能重组、流程再造、资源整合”警务体制机制改革,全省警务运行质态持续改善。但在大数据建设应用中,仍然存在规划设计滞后、统筹能力不强,系统数据分散、共享协同不足,技术创新薄弱、智能应用不深等问题,大数据的战斗力尚未充分显现。


湖南省公安厅党委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,站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高度,充分认识推进实施大数据战略、建设智慧公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,进一步强化大数据思维,坚持问题导向,深入调研、研究制定了湖南公安大数据建设“1518”总体规划,即建设智慧公安大脑,建成一个大数据中心;推动实施泛在感知、数据治理、支撑服务、业务融合、众智众筹五项工程;构建风险管控智能化应用体系,搭建一个社会风险管理平台;统筹推进指挥决策、政保维稳、治安防控、侦查实战、道安监管、为民服务、监督管理、警队建设八大智能化应用。总的目标,就是要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警务体制机制深度融合、迭代演进,实现“数据在云上、服务在网上、应用在掌上”,做到风险防控智能化、公安决策科学化、警务指挥扁平化、打击犯罪精准化、管理服务网络化、队伍管理规范化,全面构建湖南智慧公安新格局。


扎实推进大数据建设,集约打造智慧公安大脑


习近平总书记早在2016年10月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就强调指出,要“推进技术融合、业务融合、数据融合,实现跨层级、跨地域、跨系统、跨部门、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。”湖南公安坚持集约建设、融合发展原则,全省共建智慧公安大脑,统筹构建集数据汇聚、治理、服务、应用和安全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省级大数据中心,对接公安部和各市州公安数据中心,支撑公安业务发展,促进业务融合,引领公安改革。围绕形成“获取数据、管理数据、应用数据”的生态链,积极实施“五大工程”。


一是泛在感知工程。打破部门警种壁垒,无障碍归集整合公安内部数据。以自然人为数据根,抓住政府自然人信息平台建设契机,建立健全政府部门信息资源共建共治共享机制。依托雪亮工程、智慧小区、智能终端、智能服务等智慧城市建设,全面提升社会面数据获取能力。积极拥抱互联网,通过购买、合作、共建等形式,汇聚互联网数据资源。


二是数据治理工程。坚持数据“源头治理”和“集中治理”相结合,按照“数据资源化、资源目录化、目录全局化、全局标准化”思路,建立数据标准管理体系,对入库的海量数据进行全面分类、清洗、标注。建立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,实现数据资源有效分流合流,把一个个“数据孤岛”整合成为一片“共享大陆”,实现数据价值最大化,面向基层提供数据普惠服务。


三是支撑服务工程。强力推进警务综合平台、一体化指挥平台、资源共享交换平台、视频联网平台、警用地理信息平台、移动警务平台六个公共基础性支撑服务平台建设,为各类业务应用提供基础支撑和标准化服务,构建“中心搭台、业务唱戏、条块融合”的格局。


四是业务融合工程。按照“各部门只有一个平台,全警共用一个门户,全警统一按需授权”原则,整合归并警种部门业务,梳理确定新型公安业务应用域。通过数据流融通业务流,通过业务流程再造促进业务系统整合,纵向上压缩内部管理层级和实战指挥层级,推进组织结构扁平化;横向上建立合成作战机制,推进警务运行协同化,一体作战。


五是众智众筹工程。开展技术众筹,对大数据建设关键技术和先进产品进行科学论证和实践遴选,吸纳引进国内外领先企业的高端技术。开展数据模型众筹,组织大数据研判模型大演练、大比武,建成推广一批紧贴实战、服务基层的战法模型。开展应用众筹,引导民警结合实战需求运用大数据思维进行警务创新,孵化出更简单方便、更贴近实战的警务微应用。


不断深化大数据应用,努力实现智慧公安之治


习近平总书记强调,既要有防范风险的先手,也要有应对和化解风险挑战的高招。湖南公安始终突出源头管控这个“先手”,聚力做强科技支撑这个“高招”,将风险管控与大数据发展战略、人工智能技术融合推动,搭建省级社会风险管控平台,聚焦“政治安全、群体事件、个人极端、暴力恐怖、交通安全”五大风险隐患,构建以情报信息为主导的现代警务模式,建立健全政府部门、社会力量、公安机关“众智联动”、省市县所“四级同步”的工作机制,构建了专业化、社会化、智能化的全方位社会风险防控体系。


以风险管控平台作为大数据战略的核心枢纽和应用龙头,牵引带动公安八大应用向前瞻化、智能化转型,努力实现智慧公安之治。比如,指挥决策方面。整合指挥、情报、通信系统手段,构建现代公安指挥决策体系,建立智能支撑、快速反应、高效协同的应急处突指挥机制。依托警用数字集群、卫星定位和视频平台,建立融合通信、一体联动指挥调度平台。治安防控方面,构建点线面结合、网上网下结合、人防物防技防结合、打防管控结合的立体化、数字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。推进“一标三实”基础信息采集,加快重点领域实名制和物联网感知手段建设,推进智能安防管控系统建设,提高社会面动态控制能力。推行“一村一辅警”“城市快警”建设,强化城区和农村快速响应、快速处置能力,实现治安防控智能化。侦查实战方面,整合手段资源,构建全省一体化的合成侦查作战体系,再造侦查流程,做到多资源无缝对接、多手段同步上案、多警种联合作战,实现情报线索智能分析、侦查思路智能提示、办案流程智能引导,推动经验型侦查向智能化侦查转变。为民服务方面,以省市两级为民服务中心建设为抓手,全面整合各类便民服务资源,实现政务服务事项“应上尽上、全程在线”。依托湖南公安服务平台,将400余项直接面向群众和企业的公安服务项目“打包上网”,推出电子证照等便民模块,真正实现“让数据多跑腿、让群众少跑路”。


大数据发展日新月异,公安大数据战略不进则退、慢进亦退。湖南公安正以时不我待、不负韶华的紧迫感,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,积极应用大数据驱动现代警务变革,打造智慧公安,增强“智治”之力,努力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、为实现“两个一百年”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。